行動廣告?
Internet Message Access Protocol(縮寫為IMAP,以前稱作互動郵件存取協議)在2003年將行動廣告定義為「使用移動媒體來傳送廣告訊息,鼓動人們購買產品和服務的商業活動」。該定義強調了購買卻沒能充分表達廣告的含義。再看美國市場營銷協會(2003)為廣告提供的定義是:「特定的廣告主通常以付費的方式透過各種傳播媒介,對商品、服務或觀念等訊息進行的非人員介紹和推廣。」行動廣告定義為:透過移動媒體傳播的付費訊息,旨在透過這些商業訊息影響受傳者的態度、意圖和行為。(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2012 年底各界有志一同看好行動廣告市場,眾多報告都顯示行動廣告市場大幅成長中,但是,2013 年第一季才剛落幕,就聽到許多資深的行動廣告 AE 紛紛轉戰其他行業,甚至許多公司傳出縮編、裁員……。
行動廣告的大餅不是又香又甜嗎?嘿!你們為什麼先落跑了?
個人轉職不是什麼新奇事兒,但單論行動廣告的產業現狀而言,行動廣告無論在創意、績效與業績上遇到的瓶頸,不只讓銷售廣告的 AE 們感到失望,連「付錢是大爺」的行銷人員也驚慌失措啊。
廣告工具沒有效就死定啦!到底現在的行動廣告出了什麼問題?
- 行動廣告沒人想點,更別談點擊轉換率了
Google 曾經為了銷售他們的廣告,做了一項調查,從此調查數據中,不難發現行動裝置用戶與桌機用戶上網的習慣有很大的差異。
使用桌機上網時,或多或少會漫無目的的瀏覽網站,但使用行動裝置,用戶多是有明確目的與用途,鮮少漫無目的地閒逛網站。
即便使用 App 也沒什麼人想點擊 banner 廣告。承認吧,大多數行動廣告點擊,都是開啓 App 時「不小心」點到的。再者,受限於手機螢幕,廣告範圍本來就有限,想要在狹小的空間展示廣告又不惹人厭,真的極富挑戰性。
- 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創新廣告服務
關於大家賣錯、買錯行動廣告的問題癥結,先前報橘總編輯其實已經在一系列的「原生廣告解密」專題中一一點明,只是台灣行動廣告業者似乎都還沈浸在自己的榮光中,還沒嗅到危機將臨。
台灣目前幾家知名的行動廣告業者或是廣告代理商,幾乎都是在賣傳統 CPC(點擊廣告計費)、CPM(千次曝光計費)的廣告服務,而成效報表愈來愈難看也就算了,這種縮小版的「傳統」廣告模式,根本滿足不了行銷端真正的想望。
大多會購買行動廣告的廣告主需要的是「action」或是「install」,例如加入網站會員、下載 App、參與活動等實際「行為」。然而目前的縮小版 banner 廣告轉換率約在 1%~2%,明知道這種廣告效益低,為什麼大家還是買?
因為放眼望去也看不到其他選擇啊!慘。
- 3G 網路龜速,再創新的工具都 GG
少數幾家本土行動廣告業者一直極力融入新意在廣告中,例如使用 HTML5 為品牌客戶設計饒富趣味的互動廣告,但這樣的創新設計依舊敵不過天殺的 3G 網路龜速。試想,今天點開一個好吸引人的廣告 banner,連入的活動頁面永遠都處於「loading…」的狀態,下一步馬上就是關掉啊,不然咧?
一位匿名的資深廣告業務聊到他的親身案例,也不諱言:「HTML5 是種炫技,對品牌形象有加分效果,但對實際轉換率(會員數、下載數)其實幫助不大。」
2013 年企業內數位行銷預算的確有增無減,但是行動廣告的混戰才正要開始。
Facebook 廣告崛起、積分牆式的機制進攻、新聞媒體賣起置入新聞、高流量的 App 脫離廣告聯播網,自行做起流量交換的生意……。我相信現在無聊又沒效的行動廣告還是有人買單,但效益遞減中的廣告工具到底能撐多久?
你看見問題的核心了嗎?有遠見的老鳥早已自尋出路,還在業內奮鬥的小小業務們,是否還在期待咬一口這香甜的大餅?
資料來源:TechOrange
資料來源:TechOrange
廣告主 90% 的錢,都花錯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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