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2日 星期六

什麼(鬼)智慧財產權?!

數位化的時代來臨,以往一對一的交易模式,在數位網路上有了巨大的變化,一部製作費要好幾千萬的電影,在短短幾分鐘後就能在網路上廣泛傳播,這對擁有智慧財產權的創作者而言,無非是恐怖的威脅,因為他們的心力無法得到應有的實質回饋。

而為了保護眾多創作者們的權利,各國政府皆開始重視如何"保護"智慧財產權,設立了一堆法規,去確定"誰的創意屬於誰"以及"誰有資格使用這些創意",政府們相信(並也讓民眾相信)這樣的措施有助於讓保護創作者們權益,讓好的創作者們不會再餓死或氣死,也確保各類作品在有固定收入的良性循環裡,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在商業競爭的環境裡,當初想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義,是否早已經變質了呢?


在許多的案例中可以發現,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對象,已經悄悄地從"(創作者的)權利"變成"(大企業財閥的)權力",例如:在科技圈吵鬧許久的專利蟑螂們(APPLE、三星等企業狂打專利牌以排除對手,和穩固市場),以及最近受社會大眾關注的"藥物專利是否成立"(藥物一但有了產品專利,則大藥廠能壟斷市場,使發展中國家無法自行以低成本生產藥物,而當該藥物是重要且常用的防疫藥品,大藥廠隨意提高售價,且發展中國家又沒錢購買時,其影響攸關多條人命),這些案例都涉及大量的利益衝突,絕對遠超過原本創作者們單純的創意發明,也許某些法規當初設立的美意的確是在保護創作者們,以及促進文創的提升,但失控的現象的確將更多漏洞顯現出來。

想詳細了解智慧財產權與藥物專利的議題,請參考這個網站:〈無窮校園〉
相關新聞:〈紐約時報中文網〉印度法院支持藥廠仿製諾華專利藥

海盜灣:分享中
而在這部紀錄片"海盜灣:分享中"中,記錄了國外檔案資源的分享網站"海盜灣",因為有類似協助分享各個好萊塢大片的行為,進而被好萊塢控告侵權的過程,而在該片中也可以看到在網路發達而使現實與虛擬秩序產生混亂的現代,雙方有著完全不同的立場與理念。

支持海盜灣的那一派,當然不是支持盜版(但老實說,我們都知道不會是百分之百),而是支持網路"分享"數位內容的本質,因分享不但能提高能見度之外,並也能幫助自己或別的創作者實現更多有趣的內容,例如:CC創用的理念,就是"分享"自己的創作內容以"幫助"更廣大族群的創作者,也就是當你做出一支動畫,你也很需要某支你很中意的歌曲當作配樂,但因為該歌曲的版權被某公司綁死,除非你出天價買下,不然無法使用,因此你只能選擇改變你原本心中100分的計畫,而CC創作的規則,則是讓許多創作者在非營利的情況下,並尊重別的創作者立下原則,免費地使用不同創作者的內容,讓創作者的構想不至於被一堆現實金錢與法律的規則打敗。

而支持好萊塢的那派,當然就是支持傳統社會中版權概念的人們,但以物易物的時代已經很難回去了,到底要如何制定法規,以及要如何界定"智慧財產權的使用權"也會是個值得大眾討論與省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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